項目岳麓科技產業(yè)園科教新村二期環(huán)境綜合改造工程已經長沙市岳麓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以《岳發(fā)改投字【2013】95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人為長沙含浦科教產業(yè)園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合格資質條件的投標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一、項目綜合說明:
1、招標編號:JQZB-CS-20130906
2、工程概況:本項目為岳麓科技產業(yè)園科教新村二期環(huán)境綜合改造工程,建設地點位于長沙市岳麓區(qū)含浦科教園聯豐路以北,金鼎·公園尚項目以南,米蘭路以東,車塘河路以西;建設內容包括科教新村二期的小區(qū)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等。項目占地84畝,改造工程投資約700萬元。本項目共劃分為二個標段,具體劃分情況如下:
第一標段:位于小區(qū)道路C線左側邊線以西,包括小區(qū)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污水管道改造、道路及廣場綠化工程。項目占地約38畝,改造工程投資約350萬元。
第二標段:位于小區(qū)道路C線左側邊線以東,包括小區(qū)路面改造,人行道改造、污水管道改造、道路及廣場綠化工程。項目占地約46畝,改造工程投資約350萬元。
3、資金來源:自籌。
4、招標范圍:包括岳麓科技產業(yè)園科教新村二期環(huán)境綜合改造工程的全部內容(具體范圍以招標人發(fā)放的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5、質量標準:國家驗收規(guī)范合格工程;
6、施工工期:60天(日歷天);
7、保修要求: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
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9、評標辦法:按長住建發(fā)[2011]165號文中的“綜合評估法“(Ⅰ)”執(zhí)行,其中投標報價采用附表5(1)計算得分。
二、資格合格條件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獨立法人,且營業(yè)執(zhí)照經年檢合格;
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并持有經年檢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yè)應在近3年(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必須承擔過一個及以上的單項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類似工程項目施工業(yè)績;
4、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貳級(含)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在有效期內),其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申請人名稱相符。不接受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建造師,且擬任此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無在建項目;
5、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中級(含)以上職稱;
6、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按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的規(guī)定,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共5人。且擬任本次投標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是本企業(yè)在職人員(提供2013年4月-2013年9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的社保證明),全體關鍵崗位人員等均須無在建項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8、按湘建建[2010]136號文規(guī)定,省外企業(yè)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需辦理入湘施工登記證,開標時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證明和身份證到現場參加開標會,如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對本項目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到場。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每個投標人只能針對本公告中的一個標段進行投標。
三、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第一標段柒萬元整;第二標段柒萬元整。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各投標人從其相應的基本帳戶以轉帳方式交納至以下帳號:
帳戶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建行長沙瀟湘支行
賬 號: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含)前到賬,以銀行到賬為準,在開標時予以查驗。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合格,被確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注:投標人必須在銀行進帳單的用途欄(備注欄)注明:“岳麓科技產業(yè)園科教新村二期環(huán)境綜合改造工程第 標段”,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相一致。
四、招標文件的獲。
凡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 9 月 29 日至2013年 10 月 31 日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下載招標文件等,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五、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2013年 10 月 11 日(含)17:00時(北京時間)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答疑專區(qū)”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將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發(fā)布,敬請留意。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13年 10 月 31 日上午9:00時整。
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長沙市岳麓區(qū)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
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根據長發(fā)改【2013】197號文精神,本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和投標文件評審一律以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公布信息作為依據,投標人應當及時按《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的通知》(長發(fā)改【2012】816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完成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庫內無相關信息的,將被評審為不合格或計零分處理,具體入庫程序請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入庫地址: 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岳麓區(qū)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信息庫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資料為準。